1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道路运输管理、公路稽征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 2、负责道路运管稽征行政案件的立案,调查取证,处罚和申请强制执行。 3、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案件的听证、复议工作。 4、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案件的文书送达,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。 5、负责全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。 6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举报回复工作。 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