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道路运输管理、公路稽征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

2、负责道路运管稽征行政案件的立案,调查取证,处罚和申请强制执行。

3、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案件的听证、复议工作。

4、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案件的文书送达,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。

5、负责全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。

6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举报回复工作。
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