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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、执行维修行业管理的法规、规章及上级有关规定。
2、根据我市维修行业现状,拟定全市维修行业的总体发展思路。
3、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业户的开业、停业管理和维修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及建档工作。
4、做好维修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、管理。
5、负责监督、检查维修业户经营行为及违规查处工作。
6、督查、指导各客运站场的车况门检工作。
7、指导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工作。
8、负责对检测站的行业管理,做好维护检测管理和车辆等级评定工作。
9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复工作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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